皋老委〔2011〕5号
关于做好2011年度“冬送温暖”工作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市各委、办、局、行、社、公司,市各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皋办〔2010〕79号《关于对高龄老人实施“夏送清凉、冬送温暖”工程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今年开展“冬送温暖”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
对高龄老人实施“夏送清凉、冬送温暖”工程,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,让老年人共享全面小康建设成果、感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,更好地推进和谐如皋、爱心如皋建设的重要举措,各镇、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。
二、明确慰问对象和慰问要求
1.慰问对象:2011年新增的百岁老人(1912年1-12月份出生的)和新增的90周岁的高龄老人(1921年1-12月份出生的)。
2.慰问时间:慰问工作须在12月26日前完成。
3.慰问物品:“冬送温暖”慰问品为暖风机、暖手炉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,另外增加棉衣、棉被等。
4.慰问服务:可带医务人员进行健康咨询服务,带志愿者上门对接服务,带社区干部就近开展便民服务。
5.慰问分工:根据皋办〔2010〕79号文件要求,新增的百岁老人由市政府赠送;其他新增高龄老人由“双联双助”部门赠送,没有市级机关部门挂钩联系的村(社区)的高龄老人由各镇(区、园)赠送。挂钩联系各镇(区、园)的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法院院长、市检察院检察长每人走访慰问1-2名2011年新增的百岁老人;各镇(区、园)、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走访慰问1-2名新增的90周岁的高龄老人;其他新增的90周岁的高龄老人由各镇(区、园)分管领导、镇老龄办负责人和村(社区)干部组织走访慰问。
三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
1.各镇(区、园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将做好对高龄老人“夏送清凉”工作作为“创先创优”活动的重要载体,作为“六有两查一公布”工作的重要内容,要深入高龄老人家中,了解掌握老人的思想、生活、家庭和健康情况,切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,解决实际问题,切实为老年群体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,让他们感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。
2. 各镇要做好与市领导及“双联双助” 挂钩部门的联系、衔接工作。各镇(区、园)、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,带头参加;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,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;各镇民政助理要切实抓好高龄老人人数统计核实和暖风机、暖手炉的采购等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3. 各镇、“双联双助” 挂钩部门要将慰问情况统计表于12月28日前报送市老龄办(邮箱:rglnb@126.com,各镇上报的统计表须含“双联双助” 挂钩部门慰问情况),市老龄办12月30日前将统计情况提供给“双联双助” 工作考核部门。
如皋市老龄工作委员会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